.1 医疗垃圾的定义
根据国家建设部发布的《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》行业标准,医疗垃圾被明确定义为:城市中各类医院、卫生防疫、病员休养、禽兽防治、医学研究及生物制品等单位产生的垃圾。在现实中,医疗垃圾除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外,还包括人体组织、器官等手术切除物,治疗用的纱布、脱脂棉,实验用的动物尸体和化验用品,制药的废渣废液等,来自病房的垃圾则主要包括病人的血、痰、排泄物、分泌物等。这些医疗垃圾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、寄生虫等有害物质。因此,医疗垃圾的处理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,国际上已将其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《巴塞尔公约》,我国也于1998年将其列入首批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其编号为第一。
1.2 医疗垃圾处置不当的危害性
医疗垃圾不妥善处置的危害极大:它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,如果非法收集后再次流入市场,则严重危害人体健康,成为流行病的源头;如果与生活垃圾混装焚烧会产生黑烟、恶臭,其中含有二恶英等致癌物质,并且造成水体、大气、土壤的污染;如果将一次性塑料垃圾随意填埋,要花几百年才能降解。
此外,由于医疗用品都是直接接触病人的,每支注射器、每条输液管都携带着成千上万的病毒。众所周知,艾滋病主要是通过血液、性生活、母婴三条途径传播,但是现在,“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品已成了艾滋病传播的第四条途径”。
以北京为例,来自北京市卫生局的资料,北京市目前6176家各类医疗机构日产医疗垃圾60吨,且每年以3%至6%的速度递增,由此可见,实现医疗垃圾的专业化处置是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1.3 国际上及我国目前为专业化处置医疗垃圾已采取的主要措施
以美国为例,根据美国环境总署的有关报告,美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针对医疗垃圾处置的相关政策法规。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:专门针对传染性医疗废物的管理、关于不同性质的医疗垃圾的包装和标签的要求、关于医疗垃圾的存储时间的限制、关于医疗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的说明,关于医疗垃圾在最后处置环节中的各项指标要求。在具体实施上,美国已经建成了具有很高处理能力的垃圾处置中心,其日处置能力和承载能力远远高于产出量,因而,从某种角度上讲,医疗垃圾的危害可以得到一定的控制。
对比于我国,我国的医疗垃圾处理水平尚低。虽然各环保局、卫生局、地方政府也已经制定了很多政策法规,但是绝大多数都处于基本层面的要求,没有严格的细化和责任化,使得我国医疗垃圾在处置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。医疗垃圾的社会流失问题严重,在民间竟然形成了很多具有一定规模的地下市场,如:在中央电视台《焦点访谈》中,曾公开曝光的全国规模最大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回收市场——湖南汨罗市新市镇团山再生资源市场。此外,很多名义上的医疗垃圾焚烧站及医疗机构本身也在利益的驱动下,忽视了医疗垃圾流入社会的危害性,将医疗废弃物直接转卖给了各种商贩,造成严重后果。